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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为国家的公立大学,为什么还需要社会捐赠?

湖北大学的发展得到了国家的大力支持,但仅仅依靠国家对学校的财政拨款无法完全满足湖北大学高质量发展的需要。《高等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实施规划纲要(2010-2020)》等明确提出“多种渠道筹措经费”,鼓励高校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健全多元化筹资机制。社会捐赠是湖北大学建设发展的宝贵动力和坚实保障。


2.湖大教育基金会能否保证捐赠款的使用符合捐赠人的意愿?

无论金额大小,我们都尊重每位捐赠人的意愿。湖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将根据捐赠人的要求,与捐赠人共同签署正式的捐赠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专款专用、专人管理的原则,基金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我们会定期向捐赠人提供财务报告和项目总结报告,捐赠人也可到基金会查询自己捐赠款的使用情况。


3.捐款人可否指定捐赠款的用途?

基金会充分尊重捐赠人的意愿,在此基础上,捐赠可以指定用途,也可以不指定用途。对于指定用途的捐赠,我们会根据捐赠人的意愿与捐赠人共同签署捐赠协议,依据捐赠协议使用。对于非指定用途的捐赠,由基金会理事会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统筹使用。


4.我很愿意为湖北大学捐款,不知道有没有“门槛”?

感谢您的爱心,不论捐赠金额多少,都是您对湖北大学的一份心意,也是对我校的有力支持,我们对此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


5.如果想捐款,应该走什么流程?可以直接找院系和部门吗?

当然可以,您可先与熟悉的院系或部门沟通,了解他们的情况和需求,在形成明确捐赠意向时,基金会的工作人员会为您提供后期的服务,如拟定捐赠协议、提供免税政策咨询、提供财务报告等。直接捐赠给院系或部门的捐赠款属于指定用途的捐赠,仍需打入基金会的账号,由基金会根据您的捐赠意向设立院系或部门的基金项目,实行专款专用。


6.向湖北大学捐赠能否进行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

可以。湖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是具有免税资质的公益法人单位。根据在2017年2月24日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表决通过的《企业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7.目前湖北大学有哪些项目最需要捐款?

目前学校需要支持的领域包括学生奖助、人才培养、教师发展、科学研究、校园文化、社会服务等。湖北大学还可以根据捐赠人的意愿将捐赠款用于特定项目的开展与实施。更多内容请致电询:027-88661722。


8.教育基金会会从我的捐赠里提取管理费吗?

为了鼓励校内各单位积极筹措社会资金,用于教学科研和教育事业的发展,基金会不从社会捐赠里提取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