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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简介

2010年10月,为进一步促进学校事业的发展,学校决定申请成立湖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并安排学校八十周年校庆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关筹备工作。

经过积极筹备,2011年1月25日,湖北省民间组织管理局下发了《湖北省基金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011年3月31日,湖北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同意设立湖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的批复》;2011年4月18日,湖北省民政厅下发了《基金会准予登记行政许可决定书》,颁发了“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批准湖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成立。2011年5月13日,湖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成立大会及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顺利召开,审议通过了《湖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选举产生了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原湖北大学党委书记刘建凡教授当选为首任理事长。

湖北大学向湖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无偿捐赠400万元,作为基金会的原始资金。基金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湖北省教育厅,基金会的性质是非公募基金会。基金会的宗旨是“支持我校及我省教育事业发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资助教学基本设施建设;资助基础研究、教学研究和著作出版;资助教师出国深造及参加国际学术合作和国际学术会议;资助教师在境内外一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奖励优秀教师和优秀学生;资助贫困学生”等公益活动以及各种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活动。

湖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接受校友、社会团体、企业和友好人士的捐赠,筹措教育事业发展基金,资助学生,奖励教师,增强学校办学活力。基金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基金会尊重捐赠方对捐赠资产的使用意愿,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遵守会计核算、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制度。

湖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诚挚的期待与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企事业单位和慈善机构携手发展,共创未来!